社科院在职博士是指符合社科院对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条件,按照在职研究生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规定,在社科院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在职博士学制为3年,分为硕博连读和研究生阶段两个阶段。
社科院在职博士招生条件要求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社科院在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条件。同时考生需在职,且工作单位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社科院在职博士的培养方式采用教育教学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全程由包括导师、指导教师、职业生涯辅导员、行业导师等组成的教学团队完成,结合学生各个不同的培养阶段实现贴近社会实践、紧密联系企业项目需求、实现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协同提高。
社科院在职博士的主要培养目的是为在职人员提供培养资格,通过培养,能够在专业领域里深入探究和研究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从而在各自的领域内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研究经验和较强的综合素质。在职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后,经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达到博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才能获得博士学位授予。
社科院在职博士的学习经历和研究成果对于在职人员的职业发展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毕业生往往具备扎实的学术素质,较高的职业素养和素质,对学科领域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趋势有明确的认知。因此,在社会普及专业化、更新换代和速度攀升的趋势推动下,在职博士的学位授予也已经成为现代企业和行业之间相互认可的最高工作经验、学习成果和技术性提高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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